一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項目的內容
實施國家高新技(ji)術企(qi)業(ye)培(pei)育(yu)計劃,建立國家高新技(ji)術企(qi)業(ye)培(pei)育(yu)庫,對(dui)申請入庫的企(qi)業(ye)進行審核。
二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項目的設定依據
中共深圳市委、深圳市人民政府印(yin)發(fa)《關于促進(jin)科(ke)技創新(xin)的(de)若(ruo)干措施》的(de)通知(深發(fa)〔2016〕7號)。
三、審批數量及方式
審(shen)批數量:無數量限制,符合條(tiao)件即可。
審批方式:自愿申報、專家評審、審批機關審定。
四、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項目的條件
(一(yi))在(zai)深圳注冊一(yi)年(nian)以上、具有獨立法(fa)人資格、且未獲得(de)國家高新(xin)技術企業認(ren)定的(de)企業;
(二)企業擁有知識(shi)產(chan)權(quan)且(qie)主要產(chan)品(服務(wu))的技術屬于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(yu)》規定(ding)的范圍;
(三)企(qi)業(ye)科技人員占企(qi)業(ye)當年職工總數的(de)比例(li)不低于(yu)5%;
(四)企(qi)業上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(zhan)銷售(shou)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(ru)下要求:
1.銷售收入低于0.5億元(含(han))的(de)企業,比例不低于3%;
2.銷售(shou)收入在0.5億元以上、2億元(含(han))以下(xia)的企業,比例不低于2%;
3.銷售(shou)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,比例不低于(yu)1.5%。
(五)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%;
有效期(qi)內的深圳市高(gao)新技術(shu)企(qi)業自(zi)動入(ru)庫,對入(ru)庫企(qi)業,按(an)入(ru)庫當年(nian)研發實際支出的10%的比例予(yu)以資助,資助額超過(guo)300萬元的按(an)300萬元資助;
對出庫(ku)(ku)企(qi)業,按出庫(ku)(ku)當年研發實際支(zhi)出的(de)10%的(de)比例予(yu)以資助,資助額超過(guo)300萬元的(de)按300萬元資助。
五、申請材料
(一)登錄深(shen)圳市科技(ji)業務管理系(xi)統(tong)在線(xian)填(tian)報申請書,提供通過該(gai)系(xi)統(tong)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;
(二(er))企(qi)業營業執照復印件(jian);
(三)組(zu)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;
(四)法人代(dai)表身份證復印件;
(五)稅務登記證復(fu)印件(jian);
(六(liu))上年度(du)財(cai)務審計報(bao)告(gao)復(fu)印件;
(七)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;
(八)有效知(zhi)識產(chan)權證明文件復印(yin)件;
(九(jiu))產(chan)品質量(liang)檢驗報告、許可證(zheng)、入網證(zheng)、環保達標(biao)證(zheng)明等材料(liao)復印(yin)件(驗原件);
(十(shi))企業職工(gong)總(zong)數(shu)、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(ren)員(yuan)占企業職工(gong)的比例(li)說明;大學專(zhuan)科(ke)以上(shang)(shang)學歷或者中(zhong)級以上(shang)(shang)職稱(cheng)的科(ke)研人(ren)員(yuan)信息表(以上(shang)(shang)人(ren)員(yuan)須在(zai)深(shen)圳市科(ke)技業務管理系(xi)統中(zhong)填寫(xie)個人(ren)信息);
六、申請表格
本(ben)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,登錄深圳(zhen)市科技業務管(guan)理系統在線填報。
七、審批受理機關
(一)受理(li)機關:市(shi)科技(ji)創(chuang)新委(wei)員(yuan)會。
(二)受(shou)理時(shi)間:(按申報順(shun)序,分批處理)(此為(wei)預計時(shi)間,具體時(shi)間待定):
第一批:
網絡填(tian)報受(shou)理時間(jian):2018年(nian)04月25日(ri)—2018年(nian)05月31日(ri)(截止至18:00)
書面材料受理時間:2018年05月(yue)21日—2018年06月(yue)08日
第二批:
網絡填報受理(li)時間:2018年(nian)06月15日(ri)—2018年(nian)07月14日(ri)(截止至18:00)
書面材(cai)料受理時(shi)間:2018年(nian)06月19日(ri)(ri)—2018年(nian)07月17日(ri)(ri)
八、審批程序
申(shen)請人網上(shang)申(shen)報——向(xiang)市(shi)科(ke)技(ji)(ji)創(chuang)新委(wei)員(yuan)(yuan)會(hui)提交申(shen)請材(cai)料——市(shi)科(ke)技(ji)(ji)創(chuang)新委(wei)員(yuan)(yuan)會(hui)組織專家評(ping)審(shen)——市(shi)科(ke)技(ji)(ji)創(chuang)新委(wei)員(yuan)(yuan)會(hui)審(shen)定——社會(hui)公示——市(shi)科(ke)技(ji)(ji)創(chuang)新委(wei)員(yuan)(yuan)會(hui)下達入庫文件。

